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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严把“三关”实现案件审理“零申诉”

时间:2017-09-04 11:1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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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砀山县纪委在执纪审理工作中,坚持“审理质量为先”原则,严把案件审理关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截至目前,共审理案件209件次,实现“零申诉”。

严把“程序流程”关,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组织纪检干部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相关党内法规,对进入审理的案件,从案件受理、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审理等阶段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对手续程序不到位、文书格式不规范、忽视违纪人员权利保障等问题,坚决予以纠正。

严把“违纪事实”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推敲、认证,明确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所有违纪事实的认定,必须有相关证据进行佐证、还原,对违纪事实不清的案件坚决不予接收,对案件模糊而影响案件定性的及时与审查组沟通,明确案件审查的方向、重点,确保用证据来全面客观、真实的还原事实真相。

严把“党纪法规”关,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以违纪事实为基础,以党内法规为准绳,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后果、对违纪问题的认识和态度等,按照党内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量纪标准,作出准确的、恰当的处理。(宿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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