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刻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领会李锦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吃透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小落实,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要全力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科学制定巡察工作计划,健全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全市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一届党委任期内对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遍,实现全覆盖。
要切实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要夯实整改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不断完善制度,狠抓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摘自马鞍山市委书记魏尧在马鞍山分会场听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辅导报告后的讲话(马鞍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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