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山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工作中把握好“三个环节”,突出“真、实、严”,切实提升巡察整改实效。
反馈环节突出“真”。原汁原味,直指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一方面围绕六项纪律,结合违纪事实,用专业的纪律语言表述巡察发现的问题,用典型事例和数据说话,增强巡察报告和反馈意见的说服力;另一方面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查找管理漏洞,积极与被巡察单位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提出加强内部管控的具体措施,促进体制机制完善,消除被巡察单位的抵触情绪,达到有效沟通,以巡察促管理的目的。
整改环节突出“实”。认真审查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方案,重点审查反馈问题解决了没有、移交事项办理了没有,对整改成效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坚决要求“回炉”。巡察组在巡察乡镇时,针对普遍存在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现象,认真审查乡镇提交的整改报告,对报告中都提到该资金全部用于美好乡村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现了部分资金被少数村干部侵占的事实,县委巡察组立即将整改报告打回,严肃要求重新整改。
回访环节突出“严”。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据实核实整改情况,作出全面客观的结论,提出巩固拓展巡察成果的具体意见,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查清、严肃问责。通过严明纪律,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一把手”是巡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扎实落实“一岗双责”的意识,切实提升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霍山县已派出巡察组20个,开展巡察8轮,共巡察12个乡镇、8个县直单位,发现问题线索333个。充分运用巡察成果,立案查处4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诫勉谈话41人。(六安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