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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希圣的审干原则

曾希圣(1904 -1968),曾名曾勉,湖南兴宁(今资兴)人。抗战期间,先后到中共中央社会部、中央南方局、新四军军部等处工作。1941年皖南事变后,任新四军第七师政治委员兼十九旅政治委员、第七师兼皖江军区政治委员、中共皖江区委书记。

在皖江根据地整风中的审干阶段,新四军第七师政委曾希圣吸取过去“肃反”中的惨痛教训,制定了审干中的几条原则:一是相信本人交代,看重现实表现;二是对现时难以查清的疑点问题,不做勉强结论,留待以后再查,仍干原来的工作;三是对生活作风不正和贪污不多钱物的问题,只要本人自觉检查,保证今后不再重犯,就不予追究,或从轻发落。由于曾希圣的细致谨慎,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出现。

有一个县委书记,曾经在被捕后叛变,但是后来他又回到了皖江根据地边区,组织了一个县委,发展了许多党员,还组建了一支抗日游击队,在对日作战中立过不少战功。整风运动开始后,有几个被他出卖被捕过的同志,揭发了他的这段不光彩的历史,要求组织对他进行审查和处理。案件提交到整风委员会后,曾希圣经过慎重考虑,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这个同志过去叛变是错误的。但他又回来了,并建立了党组织与游击队,是有许多功绩的,这就是好的一面。应该准许他重新人党,将来如果表现好,还可恢复他的党籍。”他的意见得到大家一致赞同,从而挽救了一位同志的政治生命。后来,这位同志工作始终兢兢业业,新中国成立后,还担任过一个省的林业厅和农业厅的副厅长。

 

还有一个年轻同志,在七师《武装报》当编辑,人很聪明,有文化,文章写得好,曾希圣对他很赏识。但他有一大弱点:喜欢自我吹嘘。他原来在国民党第一七二师政治部当干事,是个靠近党的进步青年,因而被第一七二师中共地下党组织送到根据地来参加革命。他到七师后,到处吹牛,说自己当过第一七二师代理政治部主任。平时吹吹也无人去追究其真假,但开始全面审干后,问题就来了。有人怀疑他可能是敌人派来的奸细,要他交代当敌政治部主任的情况,并主张处理他。这下他害怕了,慌忙跑到七师锄奸部长李丰平那里,要求把他的问题搞清楚,否则就自杀,并带来背包,要求在审查期间蹲禁闭。李丰平对他的历史是了解的,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曾希圣作了汇报。曾希圣把这个年轻人找来,严厉地批评了他,要求他今后说话要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要再吹牛,并要他写出深刻检查。事情这样淡化处理,既教育了本人,又卸下了他沉重的思想包袱。此后,他轻装上阵,为《武装报》写出了不少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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