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省委教育工委:通报四起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问题

时间:2017-06-06 16:0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一、六安市裕安区新安中学教师张前龙论文造假问题。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期间,六安市裕安区新安中学教师张前龙共上报64本杂志,其中60本杂志中有其发表的论文61篇。经查,其发表的61篇论文中,有48篇论文发表的杂志为假杂志。张前龙学术不端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3月,张前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5年内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职称,追缴学校给予其发表论文奖金1.3万元。

二、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光彩小学教师刘晓培体罚学生问题。2017年1月3日,合肥市长丰县左店乡光彩小学三(1)班班主任刘晓培发现本班学生马某作业没有按要求补做,遂用教学用具敲打马某的手,该同学本能用手抱头,造成教具敲到其头部,致使额头起包并出现淤血。刘晓培体罚学生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1月,刘晓培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滁州十中教师宋传宝有偿补课问题。2017年4月9日,滁州市教育局突击检查时发现,滁州十中教师宋传宝(现已交流到滁州六中)在出租屋内为34名学生补课,之前已补课2次,计划第4次补课后收取费用。宋传宝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4月,宋传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取消其2017年度文明奖。

四、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第三小学教师黄家虎有偿补课问题。2017年3月,含山县环峰第三小学教师黄家虎每天下午放学后,在县城某小区为20余名学生集中辅导,并收取费用。黄家虎有偿补课行为,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2017年5月,黄家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