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池州: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时间:2017-07-20 08:3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近日,池州市委书记王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辖市(南部片区)巡视整改暨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等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会议邀请了4位来自基层一线的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有关议题。

会议指出,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党中央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充分吸收近年来巡视工作最新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修改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最新精神上来,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特别是对“增、补、调”的新内容、新条款、新要求,认真领会精神实质,通过学习把《条例》贯彻落实到巡视巡察工作实践中去。各地要深入贯彻省辖市(南部片区)巡视整改暨巡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精神,从严从实整改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真正压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对标销号,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以“不贰过”的决心坚决改彻底、改到位。要坚定不移推进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着力实现巡察全覆盖,进一步审视管党治党中“宽松软”的问题,及时补齐短板、改进工作,不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池州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