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合肥:“两代表两委员”现场督纪 加强对执纪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时间:2017-07-19 09:2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张晓玉
【字体: 】      打印

合肥市纪委切实贯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在从严治党中主动把自身摆进去,通过开展“两代表两委员”现场督纪活动,有效化解了以往执纪审查监督主体同体化、监督载体形式化、监督过程滞后化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了纪检机关的执纪审查行为。

一库人员待命。邀请现任的市和县(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纪委委员,建立了80人的“两代表两委员”纪律审查现场监督员库,并适时对库对人员作出调整、充实。

重要时段介入。一般在对被审查人员做综合笔录结束之后、解除“两规”“两指”措施之前介入,重点针对实施“两规”“两指”措施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四字方式监督。“听”,即旁听监督审查人员审查谈话中有无不规范、不文明的行为;“谈”,即会同案件管理部门与被审查人谈话,重点了解审查、陪护人员工作行为是否规范以及被审查人员权利保障情况;“看”,即查阅相关录像和文书资料;“评”,即对现场监督进行综合评价,并制作《“两代表两委员”现场监督纪律审查情况记录》归入案件卷宗一并移送案件审理部门。

几点承诺明纪。参加现场监督的“两代表两委员”必须签署《承诺书》,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得干涉纪检监察机关独立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不得向任何机关、任何人泄露案件情况;不得与被审查人员谈论与现场监督无关的问题,不得向被审查人员传递任何物品、信件或信息,等等。(合肥市纪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