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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打造监督“探头”升级版 锤炼执纪审查“多面手”

时间:2017-01-01 20:3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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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蚌埠市着眼于派驻机构力量有限、能力不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探索监督执纪新模式,建立推行市直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有力凸显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据统计,一年来,该市组建的6个市直纪检监察协作组共核查问题线索69个,立案审查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1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83%、106%、94%。

“要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监督作用,必须认清执纪审查形势和差距,在处置问题线索、立案、结案等方面,充分整合力量,排除干扰,加大力度,规范操作,积极探索有效管用措施和途径。”蚌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倪建胜说,该市把探索加强纪检监察协作组建设作为2016年纪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及时出台《关于建立市直纪检监察协作组工作制度的意见》,纳入年度目标任务予以统筹推进。

综合考虑市直派驻机构的职能相近性和互补性,该市整合46家派驻单位成立6个市直纪检监察协作组,实现了对市直部门和驻蚌119家单位的协作监督。6个协作组分别由市纪委6个纪检监察室对应负责组织执纪审查工作,原则上每2年调整一次。同时,明确市直纪检监察协作组重点调查科级及以下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组内的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纪问题线索。重点对遵守党纪党规、廉洁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及对纪检机构落实党风廉政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检查。

为规范程序,保证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和效果,协作组实行问题线索统一报告和处置,规定派驻机构受理信访举报或在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线索应及时填写《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受理或发现问题线索报告表》,并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处置意见,线索复杂或派驻机构调查核实有难度的,由派驻机构提出协作执纪审查申请。市纪委监察局受理或发现的涉及市直单位问题线索阶段性较为集中时,经排查线索符合协作执纪审查条件的,也可以启动协作执纪审查机制。

“在执纪审查中,由协作组进行统筹协调,克服了很多或隐蔽或公开的人际关系羁绊。同时,整合了执纪力量,变‘分散出击’为‘集团作战’,执纪拳头攥得更紧”。蚌埠市纪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吕艳介绍说。

为确保各协作组能够尽快找到“感觉”,充分发挥作用,蚌埠市纪委还建立了协作组“一月一议”例会制度,由市纪委听取各协作组运行情况和重点派驻机构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市纪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就相关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市教育局纪工委书记陈芳日前在参加市直纪检监察第五协作组每月工作例会后发出感慨:“参加‘一月一议’工作例会要求‘只谈问题’,拎出工作中的‘干货’,在倒逼自己梳理工作、查找不足的同时,也能听到、学到兄弟派驻机构好的思路和做法,真是受益良多。”

据统计,今年以来,蚌埠市纪委安排和抽调了50家协作成员单位、72人次参与协作组或纪委机关执纪审查,8家单位、18人次参与了“酒桌办公”、“经商办企业”等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单位164家,督办整改问题51个。由于业务突出,1名监察室主任被抽调省纪委从事执纪审查工作,3名纪检组长担任市委巡察组长带队巡察。 (蚌埠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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