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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为村干部“树规立戒” 助力精准扶贫

时间:2017-07-18 09:44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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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霍山县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制定出台了《霍山县村干部廉洁履职行为规范(试行)》。

《行为规范》共分为五章,从适用对象、参照执行对象、廉洁履职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违反行为规范的处理等方面,对村干部廉洁履职进行了规定。围绕“六大纪律”,提出“6个要,35个禁止”,即村干部要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要尊崇组织、服从安排;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要尊重民意、依规办事;要勤政为民、勇于担当;要品行端正、情趣健康。对滥用职权、损公肥私、破坏选举、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精准扶贫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明令禁止。同时,明确了实施主体和具体措施,细化了对违反本行为规范的责任追究方式,将行为规范的执行与村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相挂钩,以严肃的处理确保行为规范取得实效。

据悉,2017年上半年,该县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9起,党政纪处分53人,其中村干部违规违纪占88.7℅。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2件,党政纪处分19人,其中村干部违纪人数占89.6℅。出台《行为规范》,对于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村干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违纪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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