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同志,作为兴隆村支部书记和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导致整村的脱贫攻坚工作严重滞后,在全乡脱贫攻坚考核中位列倒数第一,经乡党委政府决定,不再担任村支部书记职务……”。
日前,裕安区青山乡纪委聚焦村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等突出问题,对村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内2个村6名村干部分别受到警告、党内严重警告等党政纪处分,其中3名村干部因严重不作为被免职,起到了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裕安区纪委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全区乡镇(街)纪委能够认真落实“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乡村干部在脱贫攻坚、惠民资金使用、专项经费管理等重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形成基层干部想干事、真干事、敢干事的浓厚氛围,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区1-4月共立案51起,党政纪处理41人,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切实做到真追责、严追责、追实责,真正做到聚焦中心任务不松懈、扛起监督责任真担当。(六安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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