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察局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出台《2017年度绩溪县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该《工作方案》围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确定以县乡两级扶贫相关责任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为整治重点单位和人员,围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责任落实等突出整治重点问题,明确四个步骤组织实施,强调坚持预防为主、强化通报曝光等五项工作要求,要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乡镇纪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开展该项工作,着力压实工作责任。
坚持上下联动,抓好线索处置。委局信访室、各乡镇纪委及牵头单位对2015年以来反映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各牵头单位负责对本系统2015年以来在督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及时抄送党风政风监督室,并提供有关督查、检查总结及审计报告。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各有关单位上报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交办,各承办部门对有关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及时反馈。
坚持有责必究,严肃问责追责。县纪委监察局将梳理出来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纳入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第三轮重点督办工作,限期查结,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推进脱贫攻坚不力,甚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纪检监察组织压案不查、有责不追的,相关职能部门搞形式、搞变通、弄虚作假的,将严肃问责追责,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对问题线索隐瞒不报的予以严肃问责,不仅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同时,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一经查实的典型案例,不论职务高低,及时通过媒体曝光、文件通报等形式予以曝光,充分发挥公开曝光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宣城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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