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亳州市纪委监察局印发《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决定从2017年起至2020年实现全市脱贫目标前,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方案》安排,专项整治将围绕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紧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路线图”和“时间表”,专项梳理分析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纪律审查等情况,深入查找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紧盯对象、程序、成效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制订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确保该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单位和人员分别为:市、县、乡扶贫相关责任单位、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基层执法单位、窗口服务单位和基层站所(含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垂直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专项整治将聚焦“三大类问题”,即: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扶贫领域责任落实问题。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骗取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群众反映的其他方面突出问题;弄虚作假,在脱贫攻坚中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为官不为,在脱贫攻坚中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失职、渎职及落实扶贫政策不力等问题。
市纪委将对2015年以来反映涉农扶贫方面的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省纪委交办线索、市纪委信访线索及市扶贫局监管线索,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分类处置(交办一批、重点督办一批、直接查办一批),实行销号管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对本系统2015年以来在督查、检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登记、汇总,仔细甄别核实,坚持“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见问题线索”。
这次专项整治还将创新监督模式,总结提升“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激发监督活力,让监督无处不在,让问题无处遁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本级组织部门,探索建立市、县(区)驻村扶贫干部问题线索反馈评价机制, 定期开播“行风政风热线”脱贫攻坚专题节目,对舆论监督曝光的涉及扶贫领域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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