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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四个突出”实践“四种形态”

时间:2017-01-19 18:0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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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纪委转变工作理念,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四个突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线索处置突出“细”与“实”。以查找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积极从司法移送、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察反馈、自查自纠等工作中挖掘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的大数据库。建立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工作机制,正确运用处置方式,准确研判、合理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把存量减下来。

提醒教育突出“早”与“小”。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开展常规化、常态化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常警示、常提醒。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和“漆园廉韵”官方微信平台,为党员干部定期发送“廉政短信”。充分利用节假日,下发规范性文件重申有关纪律规定,积极开展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干部夜校、知识竞赛等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活动。

作风监督突出“常”与“长”。注重整合多方监督资源,建立纪委牵头抓总,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作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开放性和精准度。开通“四风”问题随手拍,组织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定期明察暗访。督查中,邀请记者现场跟拍,形成舆论攻势。监督检查突出基层重点,定期开展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扶贫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查处优亲厚友、截留侵吞低保款等案件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纪律审查突出“严”与“快”。充分发挥纪律审查治本作用,对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触碰纪律红线的干部,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用严肃查处强化震慑力,特别是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16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816件,党政纪处分397人,移送司法9人,涉及金额505万元。(亳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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