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来安县着力抓住关键点、薄弱点、基本点和结合点,破解乡镇纪委存在的履职精力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力促乡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提升监督执纪水平。全年12个乡镇立案107件,同比增长151%。
找准“基本点”,解决“精力不足”问题。在全面清理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职责的基础上,开展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专项整治,建立乡镇纪委委员分工负责制和“一案两报告”制度,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等工作程序,出台《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等,给乡镇纪委下任务加担子,促使乡镇纪委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
抓住“关键点”,解决“力量不足”问题。实行纪检干部“网格化”管理,配强12个乡镇纪委班子,每个乡镇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138个村(社区)明确1名纪检委员,形成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网络。建立办案协作区机制,将3个纪检监察室、6个派驻纪检组、12个乡镇划分为3个协作区,按照“1+2+4”模式,通过分片协作、异地交叉办案等,对线索复杂、基层办案难度大的案件,县纪委统筹力量办案,实现在“战斗”中成长。
针对“薄弱点”,解决“能力不足”问题。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开办的“业务大讲堂”,听取业务能手分享工作经验、心得体会、实践成果。县纪委相关室与乡镇纪委结对进行指导,协调解决业务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注重抽调乡镇纪委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巡察等工作,通过以案代训和实战操作,提高业务水平。截止目前,有 27人次被县纪委抽调,参与市县办案640天。
把握“结合点”,解决“质量不高”问题。规范问题线索报送处置,乡镇纪委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定期上报当月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及处置意见、上个月报告案件线索核查进展情况等。编印《自办案件基本流程》、《办案工作人员守则》、《外出执行任务规定》等,对执纪审查进行规范化要求。进一步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自办案件进行二次审理,提出补充指导意见110余条,严格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滁州市纪委)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