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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区: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时间:2017-01-01 11: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淮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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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烈山镇蔡里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晋兴才参与赌博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晋兴才在本社区一超市内参与“推牌九”赌博活动。晋兴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烈山镇烈山社区党委书记王新资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6年9月至11月,王新资大操大办儿子婚宴,两批次违规收受下属及服务对象礼金3100元。王新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杨庄街道办事处二郎庙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月至2013年9月期间,二郎庙社区违规发放过节费和加班费22300元。时任二郎庙社区党总支书记孟洋领取803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时任二郎庙社区主任孟凡坤领取803元。此外,孟凡坤还存在其他问题。孟凡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四、杨庄街道办事处杨庄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杨庄社区违规发放过节费及加班费125290元。时任杨庄社区党总支书记魏化金领取20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时任杨庄社区主任王志国领取61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五、杨庄街道办事处黄桥社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期间,黄桥社区违规发放过节费、计划生育奖金26160元。时任黄桥社区党总支书记牛孝峰领取92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时任黄桥社区主任朱胜领取92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淮北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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