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为县纪委对所有渠道的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将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纳入信访室归口管理,实现了一道口流入,一道口流出。2017年以来,县纪委已受理信访举报115件,其中上级转办43件,占37%,均得到有效办理。
统一流入,归口受理。委局机关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举报渠道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委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室收到的信访举报件,上级机关和其他部门移送的信访举报件,经领导批示的反映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等信访件,统一到信访室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明细。信访室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举报件的签收,对收到的每一件信访举报件都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再呈送至分管领导进行审批。所有信访举报件均由信访室统一分流转交办。
统一流出,交办处理。委局负责人审批后的信访件,按照批示内容分流信访件,由信访室统一交办至相关单位办理。信访室交办的本委自交件和交办件均建立相应台帐,每月月底,信访室均对台帐进行动态管理,将已办结的从台帐中去除,新登记的交办件补录入台帐。2017年以来,通过县纪委信访室提供案件线索61条。
统一督办,负责到底。定期电话沟通跟踪督办,要求交办的一般信访问题应当在二个月内办结;复杂、疑难信访问题要求三个月内办结,办理过程中采取一个月内提醒,两个月内催办,及时督促结案。报送的案件材料经层层把关,并审核通过后方可结案。对审核未通过的信访件材料,均发回原承办单位,直至调查情况和材料符合要求,并经主管常委和分管书记审核通过,再报送至主要负责人审批结案。针对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力量有限、本地办案阻力大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查办的信访案件,采取督办与协办相结合的方法,主动深入基层会同有关部门一起调查处理,有效化解矛盾。2017年以来,县纪委信访室对交办的信访件进行督办30余件(次)、发出督办函2件。(芜湖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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