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某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江某开除党籍处分。”近日,迎江区纪委监委赴区住建交通局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会议结合案情深入剖析违纪违法的思想根源和严重危害,让“写在纸上的教训”成为“刻在心里的敬畏”。
“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面前没有例外。这次公开宣布处分决定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身为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深刻开展自我剖析,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区住建交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将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近年来,迎江区纪委监委始终将处分决定宣布作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的重要抓手,实行“处分决定宣布+现场警示教育”模式,将警示教育课堂设在发案单位现场,在宣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的同时,深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真正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震慑一方”的叠加效应。
与此同时,迎江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结合受处分人员的违纪违法性质、岗位特点及心理状态等因素,“一人一策”定制回访教育方案,鼓励其重燃工作热情、主动担当作为,让纪律既有刚性约束,更有组织温度。今年以来,迎江区纪委监委共回访受处分人员13人次。
“处分决定的宣布绝不是案件的终结。”迎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用好用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反躬自省、警钟长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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