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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3+3”工作法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时间:2025-10-31 10:4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巡察工作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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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比往年都旱,井里总是水位浅或是没有水,眼看着庄稼慢慢枯萎却没有好办法,前段时间,村干部带着一帮人把机井里的淤泥抽出来,又把损坏的盖板换成了新的,现在井里的水大概得有3米深,足够用了。”群众对前来走访的濉溪县委巡察干部说道。

近年来,濉溪县委巡察机构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采取“反馈+提示”压实责任、“培训+审核”帮助整改、“评估+问责”推动整改的方式,认真抓好各环节指导督导,推动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巡察整改成效好不好关键看责任落实得怎么样。濉溪县委巡察机构坚持从巡察反馈开始抓,通过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的方式,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针对系统性问题既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也向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由点及面解决同类问题。同时,通过整改培训和日常审核,帮助被巡察党组织厘清工作思路和整改路径,对整改不具体、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督促再整改,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老乡,这条路什么时候修好的?”检查评估组的干部向群众了解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情况时,群众说:“前几天,这个路坑坑洼洼下雨天根本都没法走,向巡察组反映后,就来人把路修好了。”

濉溪县委巡察机构制定完善《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实施办法》,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对集中整改期到期后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检查评估,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评估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对评估结果为“差”的单位,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同志。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督促其再次整改,并实行销号管理。

“巡察整改系统性、程序性都很强,我们将凝聚各方力量,压实整改责任、统筹监督资源,推动巡察反馈的问题清仓见底、见行见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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