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安徽省灵璧县纪委监委在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整治行动中发现,杨疃镇郑庙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承租方签订的闲置校舍租赁合同存在签订主体不规范、未履行民主程序等问题。最终,该村党总支书记李某某受到严肃处理。
合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载体。灵璧县纪委监委紧盯合同到期应收回未收回、合同租期较长租金偏低等问题,以“县纪委监委抓统筹+农业农村部门抓推进+司法部门抓保障+镇党委抓落实”的方式,推动各镇全面排查起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清单,自查自纠,按“一合同一方案”原则,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到全面清查、问题见底、整改彻底,有效推动管理规范化。截至目前,共梳理排查集体经济合同1213份,其中,问题合同517份,完成整改308份,经整改后收回或增加集体收益218万元。
该县纪委监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前期摸底发现的违反民主程序出租出借集体资产,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贪占、截留、私分租金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目前,已查处相关问题线索6个,处理处分2人。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租赁合同“长期失管”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查找制度缺项和风险隐患,修订完善制度文件11项,堵住漏洞,规范流程标准,有效避免“新项目”出现“老问题”。(通讯员 赵玉 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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