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巡察工作即将结束,发现你们学校在审核七年级新生入学材料时的相关问题,请你们对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泗县县委巡察办向被巡察单位交待立行立改事宜。
泗县巡察部门把整改落实作为巡察的关键环节,从交办、监督、评估等关键环节入手,持续探索和构建‘全周期’巡察整改监管体系,有力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建立“双交办、双通报”机制,充分凝聚整改合力,释放监督效能。巡察基层党组织时,县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同时反馈给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党委及相关协作区,自上而下推动深度整改;将重点问题、共性问题通报给县级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由县级领导干部牵头抓整改。
健全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巡察整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巡察办统筹督促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县纪委监委完善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抓落实的巡察日常监督工作机制,全程跟进监督。
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通过实施巡察整改检查评估办法,聚焦“解决巡察反馈问题”“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落实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三维目标,既看态度,又看行动,最终看效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实效。
“为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的有机贯通,我们将‘全周期’理念贯穿始终,紧紧抓住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各方面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在整改落实上动真碰硬,达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效果。”泗县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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