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县几个班子的重要办事机构和综合保障部门,应该成为其他县直机关的政治标杆和工作标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整改的成效推动‘三服务’职能职责更好履行,切实发挥运行中枢和决策辅助的作用。”近日,根据书记专题会的安排,定远县委负责同志第一时间对本轮接受巡察的县四个班子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谈话。十五届县委始终扛牢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强机制、保落实,以巡促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有抓手、见细微。
队伍建设“配到位”。随着交叉巡、提级巡、专项巡、联动巡的频次提高、深度拓展,对巡察干部适应工作的强度提出了较高要求。一年来,县委调整巡察组、巡察办负责人4名,平均年龄由换届时的52岁下降至43岁,达到了拉得出、顶得上、扛得住的基本要求,推动了巡察工作可持续发展。年度动态更新县委巡察人才库,高标准选纳各领域420名专业人员入库,新增入库202人。县委组织部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支持人员抽调、考核鉴定等工作,持续关注巡察干部的表现成长。
巡察保障“做到位”。县委高度重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在全市率先批准设立巡察数据信息中心,为县委巡察办内设机构,定编6名并及时选调招录,推进了巡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的有效提升。2024年首季,县委巡察机构累计发布平台基础数据38261条、通知通告31083条,均位居全市第一,巡察数据信息中心4名同志分别相对联系1个巡察组,推进了信息化各项措施的深度应用。县委全力支持巡察干部履职担当,先后在全县“干部之星”评比出4 名巡察机构干部,2名同志走上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岗位。
整改责任“谈到位”。反馈会上结合谈,出席会议的县领导结合分管领域内的工作,现场对巡察指出“病症”背后的责任问题进行剖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反馈之后提前谈,结合县纪委监委廉情通告相关内容,分管县领导就书记点人点事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之中随时谈,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根据需要开展监督谈话,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督。检查评估重点谈,对于联席会议确定评估等次为“差”的单位,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巡察领导小组组长进行履责约谈,并对再次启动集中整改作明确要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县委重视是巡察取得成效的前提和保证,巡察综合监督作用才能充分彰显。”县委巡察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表示。(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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