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7日至5月1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屯溪区进行了巡视。2023年7月11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屯溪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基本情况
区委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政治意识、考验政治担当的“试金石”,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组织领导、从严从实压茬推进,以最强担当、最硬举措、最高标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一)坚持学思践悟,提高政治站位。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和十一届省委第三轮巡视集中反馈会精神,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巡视工作专题读书班并开展分组研讨。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屯溪区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全区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巡视反馈以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对巡视整改工作逢会必提,不断提高全区上下坚定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领导责任。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查推进组、整改指导组、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全区有整改任务的单位党委(党组)均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和区委常委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约谈会,对区委常委逐人提出整改要求;牵头领办涉及面广、整改难度大的8项具体整改任务,形成书记统揽、常委牵头、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方案措施。对照巡视反馈的41个问题,逐条逐项梳理症结原因134条,以“四个维度”为标尺制定整改措施173条,形成巡视整改总体方案;同步制定选人用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工作专项检查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厘清工作职责,系统建立整改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整改责任闭环。
(四)坚持靶向发力,推动系统治理。按照解决问题动真格、举一反三见实效、建章立制管长远的思路,开展修复净化政治生态1个专项行动,实施18个专项整治,挽回经济损失5464.8万元。围绕问题多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先后制定出台或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等制度76项,严格抓好制度执行,提高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五)坚持常态调度,增强整改实效。强化对巡视整改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建立“周报告、周调度、月督查”机制和通报、约谈、考核制度,召开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4次、区委整改办调度会10次,调度全区各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展。建立区委整改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信息互通机制,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对45家整改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制发交办单31份。明确将巡视整改纳入2023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作为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视反馈以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16次。举办区委主题教育读书班,交流研讨2次。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印发《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明确区委常委会会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视反馈以来,召开25次区委常委会会议,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占比100%。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县处级领导干部讲授专题党课25场次,全区各单位开展集中学习4100余次,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754人次,开展党性教育5500余人次;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调研168次,形成调研报告39篇并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检视问题41个,制定整改措施117条,建章立制32项。区委常委会赴基层开展现场办公3次,现场听取镇街、村居提出的困难问题并帮助解决。
(2)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就该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有关分管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完成12个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巡视反馈以来,区委常委会分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15次,开展党章专题辅导。举办主题教育读书班,区四套班子成员研读主题教育规定书目。三是开展专题研讨。2023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体学习研讨8次,形成交流发言材料41篇。四是督促抓好自学。县处级领导干部制定自学计划,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五是强化督查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集中督查20家单位,督促整改问题34个。六是营造浓厚氛围。巡视反馈以来开展专题宣讲103场次,主题教育期间24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组织全区政务新媒体刊播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稿件1295条次,利用社会宣传阵地播发宣传标语432处。七是规范专栏更新。出台《屯溪先锋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巡视反馈以来屯溪先锋网“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课堂”专栏更新发稿89篇。八是坚持以学促干。突出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实干实效。2023年二、三季度连续获得全市扩投资增动能激励表彰。林长制工作获省政府激励表彰,文化传承、全域旅游、小巷治理等经验被省委信息专报刊载。
(3)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推进“五大振兴”工作。建立“五大振兴”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制度,深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形成“国际会客厅”“醉美乡村”“双霞齐飞”的全域乡村振兴新格局。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印发《屯溪区加快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扶持办法(试行)》《屯溪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贷款贴息办法(试行)》,明确具体扶持政策,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发展。三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规上企业2家,1家企业入选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示范创建名单,1家企业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2023年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2023年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增长4.5%。四是加大农业企业招引力度。年产2500吨精制茶项目已落户园区;屯光镇南溪南村引进上海蓝镇文旅打造南溪南食尚街。五是优化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创新设立国有资本入股的强村公司,推动南溪南村、凤霞村等7个村整村运营。实施高枧村、瑶干村2023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在全区5个村开展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2023年全区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436.66万元。六是建立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区集体经济办会议,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乡村运营《工作要点》,对村级集体经济中租金收入占比较高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4)大力推进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广泛宣传推介。印发《关于深化文旅融合建设国际屯溪打造大黄山旅游中心都市区的实施意见》《屯溪区关于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2023年工作要点》,确定重点任务并按时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屯溪月夜图”主题文旅营销。承办第六届中国非遗大展,举办“国际屯溪 乐动昱城”大型户外交响音乐会,开展非遗展演。赴西安、大连等地开展文旅推介活动。二是拓展全域旅游,推进目的地建设。印发《屯溪区关于巩固拓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成果 持续提升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17项具体任务。推进景区景点串珠成链,开通湖边古村落至屯溪河街水上游船航线、花山谜窟旅游公交,发布3条休闲旅游线路和3条夜游线路。花山世界、黎阳in巷、屯溪河街入选安徽“皖美消费新场景”百强名单。花山谜窟主题乐园获评文旅部“沉浸式文旅新业态示范案例”,系全省唯一。屯溪区入选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2023年中国市辖区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7家民宿获评2023年安徽省“皖美金牌民宿”,全域旅游发展经验被《安徽工作》刊载交流。三是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文旅融合。完成55个乡村旅游“双微”提升点打造,评选区级乡村旅游示范村8个,加快构建“国际会客厅”“醉美乡村”“双霞齐飞”全域乡村振兴新格局。凤霞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省级美丽宜居村庄;朱村获评省级美丽宜居村庄;傍霞村入选省级首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名单;“都市乡村”南溪南火热出圈,成为全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观摩点,王清宪省长实地考察指导,获评安徽省最干净旅游乡村、入选省级首批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名单。建成鬲山登山步道、傍霞慢行道、新江骑行步道等项目。2023年南溪南村、朱村等新增食尚街、江畔露营基地等乡村新业态24家。
2.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5)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是加快深度融入步伐。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有关工作具体举措》,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23年三、四季度我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考核排名全市第一。二是提升双招双引实效。建立项目落地相关信息反馈制度,编制产业招商图谱。2023年以来引进长三角地区项目48个,总投资73.38亿元。积极开展境外资金项目招引活动,目前落地4家外资企业,实际到位资金303万美元。完成跨境电商产业基地建设并揭牌运营,2023年全区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7956万元,较2021年同期增长513%。三是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制定《屯溪区关于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贯彻实施方案》等,系统推动全区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落实见效。
(6)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树牢宗旨意识。建立“民声呼应”机制,创办《屯溪民声》载体,办结群众诉求261件。全面完成10项暖民心行动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优化调整社区规模。新建黎阳镇迎宾社区,完成阳湖镇稽灵山社区、洽阳社区、阳湖社区三个社区优化调整工作,并选派三名同志任第一书记。三是扩大学位供给。完成市直有关学校下划承接工作。启用现代实验学校文峰桥校区,柏树小学教辅楼扩建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新增教室36间、学位1600余个。四是加快学校项目建设。谋划推进4所学校扩建项目,持续推进解决学位缺口问题,预计可增加学位2000余个。
(7)加大“双招双引”力度。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实施招商引资百日扩量行动,2023年实际到位资金总额76亿元,位居全市第2。设立首期规模10亿元的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举办首届中国股权投资年度峰会暨母基金研讨会,对峰会签约项目实施一对一跟进。派驻2批招商小分队,跟踪洽谈重点项目51个,其中签约项目5个、落地开工项目3个。优化营商环境,跃驰环保一天办理“五证”,实现“拿地即开工”;博盛消防实现我市首个工业项目“验收即发证”;伟启智能、富昊斯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建设、当年投产。二是完善招大引强机制。制定《屯溪区招商引资招大引强“8+5+X”工作机制》,建立区领导牵头、部门负责、镇街及九龙园区具体实施的工作闭环。制定《屯溪区“双招双引”系列支持政策》,在用地、金融等方面明确扶持措施。三是强化项目效益评价。开展低效工业项目排查,对2019年以来招引的34个工业项目开展效益分析“回头看”,对税收或亩均投资未达标项目进行分类处置。制定《屯溪区工业项目入园联审及综合效益评价管理机制》,实现项目入园及退出全过程闭环管理。
(8)稳步推动园区发展提质增效。一是实施体制机制改革。印发《黄山市九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推动“中心+公司”改革。二是以“八个一批”为抓手推动产业发展。印发《屯溪区2023年工业经济做大做强、招大引强持续推进“八个一批”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梳理园区42家规上企业产值、税收、入园协议等情况,建立“一企一策”资料档案。制定《屯溪区工业项目入园联审及综合效益评价管理机制》,新引入工业项目11个。选定10家企业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选定4家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兴企业培育,选定6家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2023年新增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家战略性新兴企业、5家工业类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在全市8个开发区中排名从2022年底的第8升至第4。印发《九龙园区2023—2025年产值亿元企业三年培育计划》,选定10家企业进入亿元以上企业培育库,新增1家亿元以上产值企业,2023年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9.9%。三是持续推进“亩均论英雄”工作。完成2022年度规上工业企业和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认定及结果上报,2023年园区税收完成1.7亿元,同比增长66.07%。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印发《九龙园区服务中心企业联系走访制度》等,解决企业劳动用工、政策奖补、融资等诉求72件。
3.推进历史文化留“形”守“魂”
(9)倾力守护城市文化肌理。一是强化检查,提升监管能力。开展历史建筑图则编制,对全区历史建筑逐幢制作“二图一表”。完成篁墩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初稿,启动篁墩5号民宅除险加固保护,市保单位篁墩乐泉桥修缮工程通过市级验收。印发《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建筑修缮补助办法(试行)》,开展老街6处文物建筑保护利用方案编制及修缮工作;对阳湖外边溪2处历史建筑进行修缮;完成黎阳镇隆阜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初稿。制定重点区域文物建筑、历史建筑清单,建立巡查制度。开展全区文物建筑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排查并整改隐患8处。开展冬春文物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发现并完成整改6处。启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二是落实责任,推进项目建设。印发《屯溪区文物安全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对全区45处文保单位和166处历史建筑进行挂牌保护和建档登记。戴震藏书楼展陈提升工程、鬲山石窟保护利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程大位故居珠算文化保护及传承项目建设方案和文物影响评估报告,程大位故居防雷保护工程完工。基本完成徽州乡愁博物馆建设工作。签订2024年度文物保护责任书,完成隆阜七房厅8号文物建筑修缮工程。三是持续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推出《屯溪从来风雅》系列文化风情片第一集,发布12期《昱城印记——走近屯溪历史文化遗产》系列宣传推文。
(10)促进徽文化传承利用。一是嵌入徽州文化元素。编制黎阳镇隆阜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推进康乐三路、老虎山巷等徽文化特色街巷建设。打造江心洲广场“屯绿”小品等徽州历史文化、人文特色节点9处。新安医药展示馆暨新安医药非遗传习中心建成营业,落地犀皮漆文创饰品馆、老街茶舍等文化体验业态。举办“天下至爱·情定徽州”欢乐徽州光影演艺嘉年华活动,恢复屯溪老街打更风俗,征集屯溪老街系列故事稿件34篇。二是强化传统文化利用。举办中国珠算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0周年庆祝活动和“非遗小传人之大珠小珠落玉盘”珠算文化主题社教活动,配合做好纪念戴震诞辰300周年纪念活动。三是持续抓好人才培养。组建区级政务讲解员队伍,开展政务讲解培训46次,完成讲解接待任务61次。持续推进民宿管家、数字创意、非遗传承等人才培养。四是加强旅游市场开拓。开展名人名馆和徽文化主题研学实践活动,巡视反馈以来开展市外文旅推介5次。
4.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1)全面加强法治建设。一是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召开9次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及各协调小组会议,切实解决涉及执法赋权、法院执行协作联动等方面问题9个。二是推进协调小组各项工作。印发《屯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2023年任务分解表》,促进法治建设各协调小组任务落实。三是督促推进重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作用发挥的指引清单》《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督促重点工作落实。四是不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召开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30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述法,不断以“述法”促“履职”。深入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审查格局;加强“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强化依法征收,出台《屯溪区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安排4名律师参与棚改及征收地块法律服务工作。
(12)保持环保工作高压态势。一是厘清责任主体。针对城市管理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3家单位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恒大房地产金碧物业、江湾府项目部进行约谈。二是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每季度召开协调会,促进联合执法常态化。三是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23年共自查排查问题149件,已完成整改111件。开展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排查整治,排查问题30个并完成整改。开展整治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排查并完成整改问题20个。拍摄区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在区环委会会议上播放,强化警示作用。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放《“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一封信》2000余份,设立警示牌30处,解决群众信访投诉7件。成功争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荣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城市实践基地。五是开展“1+1+N”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进行全覆盖“回头看”。
5.提升重大风险防范能力
(13)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印发《屯溪区“无诈村(社区)”“无诈机关”“无诈企业”建设工作要点》。推进政法为民“10+1”行动中的全民反电诈护安提级行动、“执行110”攻坚提效行动、百姓评理解民忧提标行动。印发《关于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工作方案》,推进“警法”联动执行,组织开展反电诈暨“三无”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健全防范宣传机制,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开展反诈知识宣传活动。加大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巡防力度,通过“警民议事厅”发布预警信息、收集群众线索等方式,持续高压打击传统侵财犯罪。
(14)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一是全面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外培训“监管护苗”暑期专项行动督查,对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办学资质及办学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印发《屯溪区校外培训机构非法办学行为巡查报告制度》。二是常态治理非法宗教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屯溪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在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开展宗教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定期召开相关会议,指导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应对工作。
(15)着力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一是加大相关案件查处力度。二是提升工作质效。建立非法集资案件会商机制和联合接访工作专班,做好释法明理、教育疏导、重点稳控等工作。三是加强宣传防范。印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宣传册,在屯溪政府网发布金融风险提示24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100份。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安享幸福晚年”主题宣传活动,增强老年人防诈骗意识。
(16)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是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能力。召开园区安全生产推进会,检查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提升安委办统筹协调能力。探索“专家联企服务”机制,推行“监管部门+执法队伍+专家团队”三合一执法模式。巡视反馈以来,排查安全隐患3219处,完成整改3203处。三是严肃追责问责。依法追责问责安全生产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屯溪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方案》,组织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承诺书。拍摄2期专题片,曝光问题单位20家,问题隐患73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
6.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17)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实施《屯溪区关于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若干举措》,明确8个方面18项举措31项重点工作。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编印并发放警示教育材料,全区各级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广泛参与,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强化党内政治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责任清单》《屯溪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实施细则》《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若干规定〉的通知》《屯溪区廉情抄告制度》,督促落实“一岗双责”政治责任。四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匿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公开反馈办法》,进一步明确反馈原则、反馈程序和反馈方式。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领域、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18)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召开2次区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区委常委和区属党(工)委书记汇报党建工作履职情况。主题教育期间,区委常委督查指导党建工作20余次。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印发《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2023年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完成2022年度党建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前单位通报表扬,对排名靠后单位发函督促整改。
(19)全面加强同级监督。一是强化同级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举措责任清单》,围绕加强“一把手”监督、同级监督和下级领导班子监督3个方面制定措施26条。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细化42条具体举措。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明确“一把手”末位表态等规定。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党组及全区各级党组织均按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区属59家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全覆盖实地督导指导。
(20)从严落实巡察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清单》等4项制度,将巡察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修订《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区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和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研究部署新一轮巡察工作。二是提升问题线索质量。加强“巡纪审联动”,强化信息和成果共享,梳理巡察监督重点关注问题219个。围绕如何发现问题线索、制作问题底稿等内容,开展巡察业务培训,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能力。三是开展提醒约谈。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提升巡察质量”问题对2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进一步压实责任。
7.落实落细监督责任
(21)着力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一是强化监督。开展环保领域专项督查,通过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反馈整改建议书等方式,推动解决问题34个。制定《屯溪区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N”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推动整改问题11个。二是开展调研。围绕统计、粮食、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专题调研。三是强化问责。加大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22)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一是开展警示教育。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参与赌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谈话。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等违法犯罪问题专项整治,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印发《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屯溪区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屯溪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调度实施办法(试行)》。三是强化整改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动解决问题6个;强化对巡察整改情况审核把关,提出意见建议83条。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四是强化问责力度。对巡察整改不力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23)全力推动“四项监督”贯通融合。一是加强管理。调整优化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工作分工,对各派驻机构实行“分管包联、主管定组”制度,分工调整以来,分管副书记督导22次,主管常委(委员)调度44次。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二是增强实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具体举措》,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举办2期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三是严格处置。印发《问题线索和案件办理跟踪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巡视反馈以来制发提醒督办函10份,对11件次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及时规范处置问题线索。
(24)全面从严执纪问责。一是强化执纪问责。2023年以来,全区处置问题线索204件;立案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9人。二是逐案摸底排查。梳理清查上一轮巡视至今涉案财物、违纪违法款收缴情况。三是强化建章立制。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查审会商工作机制(试行)》,杜绝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
(25)持续强化小微权力监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区城管执法局落实有关问题整改。加强小微权力监管,组织全区33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推进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建设,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强化投诉件办理。
8.坚决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
(26)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一是全面梳理排查。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逐个项目查明超合同金额原因并形成分析报告,厘清责任后依法依规进行追责。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及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强化前置监管。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变更环节排查,常态化做好工程建设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
(27)强化招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管。一是全面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代建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二是核实问题厘清责任。成立工作专班,对相关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核实处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三是举一反三提效整改。成立屯溪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开展三个专项整治。四是建章立制规范实施。印发《屯溪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前联合审查(备案)机制》。制定《黄山市屯溪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代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范变更管理。制作《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注意事项提醒函》《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的提醒函》和《工程变更解读及典型案例分析》,增强项目变更管理意识,杜绝发生随意变更、擅自变更等各类违规变更情形。
(28)加强担保领域风险管理。制定《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服业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梳理并备案《黄山市江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项目分级评审办法》等5项制度,加强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9.加大整治力度,坚决纠正“四风”
(29)坚决纠治“四风”顽疾。一是压实责任。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重申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通知》,进一步重申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等“六个严禁”纪律要求。印发《关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日常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扎实做好节日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采取“1+1+N”“室组地”联动和协作区监督模式,持续开展“两违规”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检查。三是强化震慑。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震慑作用。
(30)全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做好企业诉求收办。积极化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实行“简单问题”即接即办、“一般问题”限时办理、“复杂问题”挂牌督办工作机制,2023年下半年以来,收办企业诉求700余件。二是开展惠企政策宣贯。举办驻企干部集中培训班、为企服务业务培训会,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发布“惠企政策申报日历”12期,推出“惠企政策微课堂”3期,让政策红利更好地为干部所知、企业所享。三是推广典型案例做法。聚焦企业反映高频问题、同类问题,探索有效解决措施和创新做法,总结推广“一类问题”解决做法和典型助企案例40余个。四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驻企服务履职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建立驻企(项目)服务企业诉求收办长效机制,一批企业疑难诉求得到化解;选聘11名营商环境体验官开展活动7场次,构建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良性互动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五是注重结果评估运用。将为企业解决困难诉求情况作为营商环境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评估运用。荣获2023年度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优秀单位,为黄山市唯一获评区县。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政治引领不突显方面
10.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31)提升班子履职能力。把定期研究经济工作写入新修订《区委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巡视反馈以来,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区委全会等,分析经济形势,部署重点工作;区委常委会研究经济议题16个。召开周末要素会商会62次,解决问题100余个。2023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2.2亿元、增长5.6%,属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6%,居全市第一,经济运行在全省45个市辖区考核中较2022年前进22位。通过主体班、专题班调学县处级干部46人次,组织9名县处级干部参加第二批干部履职通识系列网络课程学习。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调研168次,形成调研报告39篇。区委常委树牢大局意识,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时,对非分管领域工作积极发言。
(32)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印发《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好人主义”专项整治的通知》,针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领域工作履职不力、审计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问责51人次。出台《关于加强职级职数统筹使用进一步树立实干实绩导向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屯溪区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11.推进高质量干部队伍建设
(33)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屯溪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操作规程》,通过加强政治素质考察测评、强化实绩考察、广泛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等方式,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确保考准考实干部。巡视以来,提拔重用74名干部均进行实绩报告,坚决树立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出台《关于加强职级职数统筹使用进一步树立实干实绩导向的实施意见》,明确注重实干实绩,坚持有为有位导向,并坚持在重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巡视以来,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一线提拔重用、晋升职级85人次。制定《屯溪区提拔使用干部定期回访制度》,结合综合考核、试用期转正考察,对全区17名新任职年轻干部通过谈心谈话等形式进行重点关注了解。
(34)强化干部统筹调配。制定《屯溪区科级领导职位缺配预警制度》,系统梳理缺配领导岗位。有序推动公务员职级晋升。系统梳理区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专业背景干部配备情况,对11个缺乏专业背景干部的区管领导班子及时补充配备,并多渠道引进规划建设、财政金融等急需紧缺专业12人。
12.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35)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强化能力提升。举办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培训班,发放涉企政策《汇编》89本,开展季度调研3次,走访基层党组织48个,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38个。建立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月度座谈机制,累计开展月座谈52场次,收集并解决问题521个。出台《屯溪区派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完成第一年度考核,淘汰并择优选派替换12名。二是加强跟踪问效。结合机关党建季度比武,评选“加强双联系深化双服务”优秀主题党日项目10个。将“双联系双服务”落实情况纳入季度督查,实地查看区直单位39个,反馈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三是细化考评举措。印发《关于深化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的通知》,完善入库党员干部包联网格58家585人。将包联网格情况纳入区直机关党建考核,并作为党组(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将在职党员参加网格志愿服务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6)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一是提升党建引领产业发展质效。组织镇村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举办各类培训班,持续提升抓基层党建和产业发展能力。入库村级产业发展项目83个,在5个村启动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出台《屯溪区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工作贷款贴息办法(试行)》,给予村集体用信贷款补贴,指导各镇实施用信项目5个。二是扎实做好整顿提升工作。完成届中分析工作,确定2023年度软弱涣散和后进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对象4个,严格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出台《屯溪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工作“回头看”管理办法(试行)》,完成纳入整顿的10个基层党组织镇(街道)“回头看”全覆盖自查。
(37)推深做实“党建+信访”。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信访汇报,研判形势、部署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阅批群众来信来访件。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制定《“党建+信访”联动工作细则》《新提拔任用和晋升职级等级干部担任信访专员的实施意见》,将“党建+信访”工作纳入区委党校常态化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培训4次,安排干部担任信访专员10人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初信初访大比武”活动、“信访件办理质效互评互学”活动,组织参加信访业务培训6批160余人次。创新开展“点将”制度,选调18人充实信访专班。镇街新补充“两代表一委员”、律师等信访工作志愿者12人。
(四)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不扎实,较真用力不够方面
13.坚决扛牢整改责任
(38)全面压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压实责任。巡视反馈以来,召开区委书记专题会3次、区委常委会会议7次、区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4次、区委整改办调度会10次,印发巡视整改交办单31份,发放工作提示、督办函9份,针对区委巡视整改监督发现问题,约谈提醒、批评教育2人次。成立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督查组和整改指导组,对全区45个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印发督查通报4期,书面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91个。二是建章立制。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十一届省委巡视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委巡视整改检查评估后即时开展专项行动。
(39)切实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一是开展督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监督工作的通知》,区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监督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督举措,强化监督职责。开展十一届省委巡视整改专项监督检查。二是推动整改。针对区委巡视整改监督发现问题,通过发放工作提示、督办函、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推动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落细落实。三是举一反三。加强巡察整改监督,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对七届区委第三轮、第四轮巡察整改开展日常监督。
14.提升整改工作质效
(40)全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印发《屯溪区纪委监委机关案件查审会商工作机制(试行)》《屯溪区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调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周督导、月分析、季调度、年报告”工作推进机制。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对重点楼宇、街区开展金融风险排查专项行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零距离、帮企办”等宣传活动、“防范养老诈骗,安享幸福晚年”主题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点的提醒函》,梳理7个方面风险点,做好工作提醒。
(41)持续推进重点问题整改。 召开重点问题整改推进会、专班会议推进整改工作,组织相关单位现场调研。工作专班与企业共同梳理企业诉求,进一步明确企业诉求办理措施和办理时限。积极向市级部门沟通汇报,保障项目用地。推进已出让地块开工及已建成部分办证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四个融入”要求,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坚决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推进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时间表、施工图,紧盯不放,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确保整改不打折扣、闭环落实。每年开展巡视整改“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整改进展,逐条逐项查缺补漏,确保所有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不反弹。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坚持把解决好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同思考共谋划,再制定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坚决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办事处事成事,以制度的刚性执行保证整改工作实际效果。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自觉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落实“五大”工作和“六破六立”要求结合起来,与抓经济、惠民生、促和谐、强党建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过程,为高标准建设美丽时尚高品质现代都市区提供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59—2590180;邮政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兴昱路7号,邮编:245000;电子邮箱:hstxqqwb@163.com。
中共屯溪区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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