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溪乡大南坑村人饮工程蓄水池管理不到位,饮用水管道太窄,满足不了用水需求’问题整改不够到位,还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近日,泾县县委巡察办召集各检查评估组开展巡察整改评估工作,经过认真讨论,建议对该县南坑村党组织整改结果认定为“较好”等次。
今年4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机构共同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评估组,对接受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的桃花潭镇、昌桥乡和汀溪乡3个乡镇党委及其所辖36个村级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等情况开展联合检查评估,扎实做好对村巡察“后半篇文章”。
据悉,该轮检查评估共评出6个村级党组织为巡察整改“好”等次,3个村级党组织为巡察整改“差”等次。专项检查评估组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意见清单、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及整改情况统计表,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被巡察村级党组织认领巡察反馈问题是否全面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整改成效是否满足要求。
“对村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往往与群众息息相关,基数大、涉及面广。之前,从发现到反馈再到整改至少需要6个月,不少事情‘有布置无回音、有推进不持续、有落实无结果’。”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为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县委巡察办探索建立对村巡察整改“三反馈一通报一约谈”评估机制,即及时向被巡察村级党组织及所在乡镇党委、相关联系纪检监察室和分管联系领导反馈,对被评为“好”等次的被巡察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被评为“差”等次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约谈,集中交办并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我们建立并实行对村巡察整改‘三反馈一通报一约谈’评估机制,旨在把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存在问题整改、全面提升各项工作贯通起来,以规范化的整改评估工作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仓见底’。”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采取纪巡联动等方式多向发力,努力实现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不断促进提升对村巡察整改工作质效。(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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