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是否及时组织开展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调度、检查、督促?是否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堵塞制度漏洞……”日前,由阜南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督导评估组,对十二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单位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推动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试行)》规定,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对每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成效评估,推动被巡察单位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过程中,该县探索建立“一轮一单位一方案”工作模式,清单化、条目式明确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具体流程和内容,聚焦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实效、建立长效机制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调研、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集体会商、综合分析。
“评估结果分为‘好’、‘较好’、‘差’3个等次,将结果纳入年度党建综合考核和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有效运用评估成果,充分发挥其评估作用,持续放大巡察效能。”该县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巡察发现问题是手段,解决问题才是目的。针对评估成效为“较好”等次的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提醒该单位补缺补差,督促提升整改成色;对评估成效为“差”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开展巡察“回头看”。
“整改工作能否见真章、有实效,压实主体责任是关键。我们将进一步优化评估方式、细化评估标准,推动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更科学、更有效。”该县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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