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在巡察整改中存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和整改较真碰硬不到位等问题,现对你们进行警示约谈。”近日,大观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在对十一届区委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警示约谈。
近年来,大观区纪委监委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紧盯整改落实情况,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区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大观区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试行)》《大观区委组织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全面规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为规范化开展巡察工作,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该区纪委监委还把督查督办和现场评估作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力抓手,十一届区委以来,牵头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组建巡察整改验收专项检查组,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办4次,发放限期整改督办单48份,限期督办问题195个,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在强化制度保障、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严明纪律规矩,把整改过程中是否厘清责任开展追责问责情况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重要指标,先后对全区24个巡察整改过程中“零问责”单位发放限期整改督办单,督促新增追责问责人数64人,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整改不到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约谈警示4人次。(安庆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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