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报告观点归纳提炼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巡言巡语’运用还不够准,建议巡察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这是歙县县委巡察办与县委第二巡察组通过“组办会商”集体会商巡察报告初稿时的情景。
近年来,该县县委巡察工作始终把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作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不断探索实践“组办会商”机制并将其作为巡察“固定动作”。会商中突出“三个关键环节”,重点通过对巡察报告进行“把脉会诊”,对存在的重点疑点问题“集体攻关”,有效促进精准发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
落实情况通报。巡察准备阶段,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需要重点了解关注的问题,通过县委巡察办商请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县直有关单位以书面和通报会等形式提供关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时梳理出问题清单,为精准发现问题提供指引。
做细巡中调度。巡察进驻后,县委巡察办不定期深入各巡察组召开座谈会,了解巡察进度,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重点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吃不准的巡察政策规定进行答疑解惑,对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及时沟通解决,就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以“组办会商”的形式进行初步会商和研判,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助力引航。
精心打磨报告。巡察撤点后,为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撰写质量,通过召开“组办会商”会,对巡察报告逐一“会审”,围绕“政治标准、内容标准、文本标准”三个方面,按照“结构规范、内容简练、表述准确、事例充分”的原则进行深入交流讨论,看发现的问题真不真、准不准、深不深,是否做到定性、定量、定责精准。巡察组立足会商成效,逐一对照会商意见对巡察报告进行再梳理、再提炼、再完善,切实提高巡察报告政治性、精准度。十五届县委巡察以来,该县共召开组办会商140余次,会商改稿90余次,共提出修改意见建议540余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组办会商’机制,牢固树立巡察机构‘一盘棋’思想,实现组办贯通融合、同频共振,助推我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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