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农民建房审批不严,全镇有多户违规建房被通报,建议在巡察过程中予以高度关注……”近日,在巡察进驻前,泾县县委督查室向县委第二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该县县委巡察机构探索建立巡前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将巡前通报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基础,做细做实巡前“功课”。强化靶向监督,制定《县委巡察巡前通报情况暂行办法》,对巡前通报的内容、方式、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细化优化,明确巡察进驻前,由县委巡察办商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信访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等11个相关单位,提供问题线索办理、干部队伍建设、信访举报、预算收支等方面有关情况,助力巡察组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便于巡察工作有的放矢。
为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于巡前通报收集到的资料,巡察组及时进行梳理汇总,认真分析研判,并提前制定重点问题清单,靶向瞄准、精准巡察。同时,各巡察组注重问题导向,积极对接相关业务单位对收集的重点问题进行会商,充分运用巡前情况通报成果,加强对问题的深入“诊断”,确保能为被巡察党组织“精准画像”。
据悉,在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中,巡察组根据巡前通报掌握到的信息,发现该县汀溪乡存在漂流项目影响种粮大户农田灌溉的问题,便迅速将其反馈给镇党委,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推行巡前情况通报机制,让我们能从多角度、多层面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实现用通报之‘矢’射巡察之‘的’,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助推巡察工作精准发力。”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丁建彬介绍说。自推行巡前情况通报工作机制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共收到相关单位通报的信息50余条,巡察组据此精准发现问题10个。
“巡前有准备,巡中才有重点。我们根据巡前通报掌握的情况,在开展巡察过程中深挖这些问题背后根源,从责任、作风、体制上深查细究,聚焦‘难点’、打通‘堵点’,有效提升了巡察工作质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健全完善巡前情况通报机制,真正发挥其‘把脉问诊’作用,达到‘巡出声威、察出实效’目的。”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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