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无论是在‘八小时内’的工作中,还是在‘八小时外’的生活中,都应当干干净净、清清白白。”日前,池州市纪委监委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阅读完《池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后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近日,池州市纪委监委制发《池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立规矩、划红线、敲警钟,以严明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监督管理办法》遵循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教育为主、惩防结合的原则。通过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开展谈心谈话和家访、整合社会监督资源等3种监督方式,围绕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着重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细化14条重点监督内容,构建全方位“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体系,与“八小时内”监督形成内外闭环监督。
据悉,《监督管理办法》按照领导班子职责、部门负责人职责、干部监督机构职责、组织部门职责、机关党组织职责等5个层面划分监管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监督范围,适用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做到监管无死角。
“无分‘八小时内外’,纪律要求始终如一。”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强化制度执行,把严的要求、实的举措贯穿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全过程,推动形成严管严治长效机制。(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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