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芜湖:把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时间:2022-10-31 08:20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要闻播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芜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黄 干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将牢记“三个务必”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使命,把忠诚基因熔于灵魂、铸入岗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芜湖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聚焦政治监督,推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二十大报告通篇贯穿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报告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紧扣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更加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省委、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确保二十大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在芜湖落到实处。

二是聚焦制度建设,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二十大报告强调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保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将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落实党内制度,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另一方面将结合芜湖实际,探索完善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发挥我们在全省率先实施的“室组地”联动监督执纪执法制度机制效能,推动派驻机构有效履职,深化问题导向式政治巡察,提高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联动制度运行质效,加快推进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聚焦作风建设,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二十大报告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并再次警示全党“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十年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07件,处理2717人,处分1807人。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在纠“四风”树新风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破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上下功夫,深化对接市委市政府群众诉求感知系统、营商环境感知系统、“10+3”暖民心行动,深化落实市纪委监委“一改两为”监督落实机制,切实加强执纪问责;在改进基层工作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上下功夫,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聚焦村级资金支出和工程项目建设“两个计划”管理加强重点监督,推动基层“监督一点通”平台、镇街纪检监察协作区有效运行并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作风转变就在身边;在推动以上率下、压紧压实作风建设“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上下功夫,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是聚焦反腐惩恶,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二十大报告强调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并再次警示全党“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十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5万件,其中县处级干部196件;处分0.95万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9人;执行留置252人,移送检察机关407人。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加注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更加注重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突出抓好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清风行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有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更加注重健全防止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抓实具有芜湖特色的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自我革命精神,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同联动,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