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芜湖湾沚:“计划+平台”探索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监督新模式

时间:2022-09-21 09:2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在镇纪委的全程监督下,企业申报、实地考察、材料初审、会议评审等程序已结束,恭喜你们三家企业顺利成为红杨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物资采购单位协议库首批入库建材单位。”近日,在红杨镇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企业入库评审会上,经由村合作社及镇相关部门组成的评审组联合会审,3家企业顺利通过了入库评审。

自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启动以来,湾沚区纪委监委切实扛起监督职责,把对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监督作为乡村振兴监督的重点,结合村级“两个计划”管理,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等工作,聚焦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全过程精准监督,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周桥村在年初申报财务计划时,便将合作社申报的3个公益性项目所需用度按规范编入了财务、项目计划,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镇纪委干部正在向区纪委监委“室组镇”对应部室负责同志介绍。为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督,区纪委监委在2021年村社财务分离后,继续将“两个计划”管理引入合作社运行过程中。各村(社区)在每年年底编制的财务计划中,将合作社财务收支计划专门列项编制,上报镇党委审议后,在第二年年初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将监督关口前移,提高群众参与度,实施全过程监督,进一步促进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提质增效,为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支出提供纪律保障。截至目前,全区共成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19个,收支均纳入“两个计划”监督管理,5161户16685名村民通过入社实现增收。

同时,湾沚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管理监督作用,利用前期创新试点经验,充分发挥湾沚版“33+7”监督服务事项公示优势,将村级财务、项目计划管理纳入事项清单,及时在“监督一点通”平台公示合作社决策决议、经济收益、工程项目实施等内容,做到过程和结果双公开,让村集体和合作社的每一笔收支都“晾晒”在阳光下,让入社的每一位村民都能及时掌握运营信息。

“提升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常态化监管是关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提升公开水平,确保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规范运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芜湖市纪委监委)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头条号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