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届区委巡察实施以来,黄山区委巡察机构不断加强“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的深度协作,持续深化组办融合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前共谋做足准备。巡察启动前,根据被巡察单位特点,与各巡察组长共议巡察抽调人员类型,从人才库挑选入组,选优配强巡察力量。巡察办积极向职能部门收集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年度考核、日常监督等有关情况,巡察组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所在系统共性问题,共同梳理归纳个性化巡察清单,做到有的放矢。
巡中共商做高效率。巡察过程中,建立巡察联系指导制度,明确巡察办负责同志分别联系一个巡察组,全程驻组跟进指导,及时掌握巡察组工作开展和推动情况,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巡察中期,巡察办主任深入各巡察组驻地开展调研督导,一线了解巡察组工作进度和重点事项,对面上问题定性进行评估,对问题线索研判提出指导意见,及时纠偏正向,把准政治方向。
巡后共审做实成果。巡察结束后,坚持巡察报告组办会审机制,重点把握政治站位是否突出、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材料支撑是否有力、文字描述是否规范等方面,通过集中研判提升巡察报告精准度;召开每轮巡察工作复盘总结会,全体巡察干部深入开展沟通交流,分析存在问题,总结短板弱项,厘清整改思路,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七届区委前三轮共巡察党组织30个,累计抽调各类专业人员34人次,发现面上问题312个,交办立行立改事项8件,移交问题线索10件。发现并推动解决民生领域问题13个,提出意见建议94条。修订完善10项巡察工作配套制度。
“区委巡察机构组建以来,我们坚持巡察办和巡察组分工不分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构建‘组办一体化’工作格局,推动巡察组办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黄山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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