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关乎百姓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党和政府形象。只有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才能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利辛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利辛县纪委监委强化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实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强化组织领导,做到站位“高”。制定印发《利辛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N”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责任分工和方法步骤。安排专人负责跟进监督工作情况,定期梳理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委机关相关室部参与,派驻(出)机构跟进督促指导,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县乡一体推进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全面排查起底,做到底数“清”。聚焦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即“1”)、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即“N”),要求各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协作区、派驻(出)机构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全面排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全力抓好落实。全面排查起底2020年以来涉及“1+N”整治项目的未处置、未办结问题线索和群众信访反映问题,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精准处置,对账销号。
精准监督执纪,做到问责“严”。充分利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对各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全方位监督,对发现问题通过督导检查、约谈提醒、发函督办、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倒逼相关单位责任落实,推动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持“一案双查”,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2022年以来,查处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追缴收回资金11万余元。(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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