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合肥:出台实施意见 有效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时间:2022-06-24 08:47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党风政风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近日,合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衔接、同向发力,不断提高监督治理效能。

强化政治监督,明确内在要求。《实施意见》围绕“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目标任务,从坚持政治定位、履职尽责,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坚持重点突破、带动整体,坚持信息互通、成果共享4个方面,阐明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明确了“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重要内涵和方法路径。

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施意见》从完善沟通会商机制、专项整治机制、监督成果共享机制、监督力量统筹机制、监督制约机制5个方面,提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制度机制建设要求。《实施意见》明确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在监督制约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将派驻(出)机构纳入巡察范围,对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履职情况作出评价”。

强化清单管理,突出关键环节。《实施意见》实行清单管理,围绕监督落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作风建设、审查调查、以案促改等7个方面重点监督任务,制定重点任务统筹衔接指引清单;根据部门职责,制定监督单位具体任务清单,条目式列出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等8个主要部门和单位统筹衔接的具体任务。如在“以案促改”方面,清单明确监督检查部门要“牵头抓总、系统谋划,定期与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审查调查部门、案件审理室、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办等沟通会商,动态掌握联系地区(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构建从线索处置到案后整改工作闭环”。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刚性约束。《实施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清单管理、强化支持保障、严格督促检查4个方面作出刚性要求,完善委领导分工联系制度,分管、主管领导定期组织调度,深入走访调研,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实施意见》重点对督查督办工作予以明确,要求“办公室履行督查督办职责,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随机抽查或者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我们要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四项监督’联动协同,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支持保障,严格督促检查,促进统筹衔接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四项监督”同频共振,真正实现“1+1+1+1>4”的聚变效应。(合肥市纪委监委)

相关新闻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