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包河区纪委监委紧盯乡村振兴中的关键环节,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全方位监督格局,以有力有效监督保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决策“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强化政治监督。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驻区发改委和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围绕项目推动乡村产业、文化、生态振兴目标,在立项环节,以列席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督促区发改委、区农林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严实、高效审核,强化对乡村振兴项目设计的监管与指导。
做好日常监督。圩美磨滩项目由区属国企滨湖集团子公司乡村振兴公司组织实施,滨湖集团纪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通过参与各子项目施工招标、定期组织开展内审、节假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施工、资金使用的日常监督,避免项目招投标不规范、专项资金被挪用等问题发生。
做实专项监督。磨滩村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代表流转群众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参与“圩美磨滩乡村振兴项目”。成立之初,纪检监察协作区与大圩镇纪委强化监督联动,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土地流转面积,涉及户数、人员等造册情况开展监督,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同时,村纪检委员靠前监督,通过监督是否按规定召开股东户主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形式,推动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行,确保农民收益可持续。
“下一步,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为推动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提供坚强保障。”包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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