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治超便民服务站不仅未起到为群众‘提供咨询和临时休息’作用,反而被单位职工长期占用;有的乡镇路段堆放废品废料,造成路面狭窄,存在安全隐患。”“个别下属单位虚列开支用于公务招待;个别党员干部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针对以上问题,请立即整改,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巡察组。”这是日前颍上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日,颍上县委巡察组立足“早发现、快处置”,强化巡察监督,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等突出问题,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方针,向被巡察单位下发《立行立改移交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及时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巡察实效。
工作中,巡察组有的放矢“点”问题,制定“立行立改”问题清单,客观公正、原原本本地将问题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要求及时专题研究制定整改举措,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边巡边改、快速纠偏;群策群力“判”问题,召开组务会,对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找准根源,精准分类,对相对较轻并能及时通过整改解决的问题,列入“立行立改”问题台账;强化督查“改”问题,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督促被巡察党组织逐条对照清单,立行立改,全面对照检查,对在整改中打折扣、搞变通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及时约谈,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彰显巡察监督震慑力。
据统计,本轮巡察以来共下发《立行立改移交单》6份,提出相关意见建议15条,清理违规资金1.2万余元。
“对巡察中发现的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且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我们及时发放《立行立改移交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强化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立竿见影’解决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动真碰硬’治理群众身边微腐败。这一方面是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压力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巡察开展,形成发现问题的良好氛围,有力提升了巡察监督质效。”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阜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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