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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限”将至 良机勿失

时间:2019-05-07 10:2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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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

4月15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集中行动的通知》;

4月18日,在安徽省扫黑办、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就《通告》进行政策解读;

……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特别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进驻安徽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震慑与感召并施,以雷霆行动再掀“打伞破网”的凌厉攻势。

凌厉攻势之下,安徽各地“打伞破网”捷报频传。一个个案件发布、一组组案例通报,传递的是丰硕战果,彰显的是纪法权威,提振的是公道人心。

与此同时,在“打伞破网”的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之下,一些或心存幻想、或踌躇不决、或负隅顽抗的黑恶势力“保护伞”放弃了内心的挣扎,选择主动向组织投案自首。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报道,《通告》发布不到一个月,已有19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他们的投案自首,是安徽各地持续“打伞破网”形成强大震慑的有力折射,更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直观反映。这些投案者也用一个又一个“亲身经历”,告诫“迷途者”及早回头、尽快知返,切勿“一条道走到黑”。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对走入歧途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而言,自己犯下的错终究是躲不过、抹不掉的,早点投案方能早点解脱,那些妄想“风头过去”或“无人知晓”的,必然是大错特错,也定当会一错再错,只有主动投案自首,真诚悔罪悔过,才是自我救赎的唯一正确选择。须知无论是扫黑除恶还是全面从严治党,态度决不会变、力度决不会减、尺度决不会松,如果仍然执迷不悟、犹疑不决,错失投案自首的时机,最终只能在错误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迷途知返,为时未晚。《通告》中的一个月自首“大限”将至,奉劝那些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与其惶惶不可终日,不如认清形势、把握机会,主动投案自首,用洗心革面的实际行动争取组织和人民的宽大处理!( 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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