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廉政时评】守好“廉关” 安过年关

时间:2019-01-14 09:2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年关将至天少晴,寒风载途雨难停”。年关是家人团聚和走亲访友的好日子,期间难免会出现一些人情往来。正常往来无可厚非,但稍不注意就会被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时任河南省三门峡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宏伟,为了加深该市原市委书记赵海燕对他的印象,趁着中秋、春节等年节,到赵海燕的办公室先后九次送去100万元;海南省原东方市委副书记吴苗逢年过节收受下属19.2万元贿赂,辩解称这是因为“自己为人好”,与下属有交情,属于礼尚往来。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都在时刻警醒着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思想上的警惕,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收的礼品礼金坚决不能收,守好“廉洁关”。

收礼与受贿,只有一步之遥。利用年节之际联络感情、加深友情,并不是一定不可为之,但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仔细甄别,把握好往来的“度”,杜绝一些投机钻营、唯利是图者专门等着过年过节来拉关系、铺路子、开后门,假借“慰问”、“拜年”等名义行贿送礼,借“送礼”大行“贿赂”之实。从以往纪检监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受贿时想方设法遮掩,自己不出面收受礼金,却安排家属或子女代为收受;有的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对方有求于自己,所以肯定不会对外声张,“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的认为过节收受红包、礼金并非个人自愿,是别人硬送上门来,不属于索取性质,也就不存在违纪违法。俗话说:“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这些领导干部借用驼鸟心态,无异于掩耳盗铃,一旦东窗事发,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纪律有刚性,严格执行是关键。中央八项规定宛如一根带电的“高压线”,是万万不可触碰的。今年元旦前夕,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2019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纷纷下发有关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的廉洁纪律。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头雁效应”,自觉强化责任担当,带头严格执行,不仅要自己做到讲纪律、守规矩,而且还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作为党章党纪党规的执行者和捍卫者,纪检监察机关也要紧盯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履行好监督执纪职能,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深入挖掘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线索。此外,还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廉洁自律的关键在于守住底线。只要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就能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正确的人生价值。”党员干部理应要率先垂范,对纪律底线红线,要怀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绝不踩踏。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年关既是全家团聚的幸福时刻,更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一次“赶考”,不可让节日的“礼尚往来”成为走上歧路的借口,不能在“人情”的幌子下迷失自我,最终迷失党性、迷失底线。只有做到严格自律,守好“廉关”,才能安心过好年关。(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派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刘宏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