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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在勇于“揭短亮丑”中彰显忠诚担当

时间:2026-05-08 15:3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政时评     编辑:万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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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问题是事物矛盾的表现形式,我们强调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就是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客观性。” 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敢不敢直面问题、愿不愿揭露短板、能不能坚决整改,成为检验党员干部党性原则强不强、政绩观正不正的“试金石”。实践反复证明,发现问题是必须练就的政治能力,正视问题是不可或缺的党性担当,解决问题是最终落脚的实际政绩,而掩盖问题则是不可原谅的失职渎职。

矛盾无处不在,问题无时不有,这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历史。正是基于这种深刻的问题意识和对矛盾规律的科学把握,坚持问题导向成为我们党重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学习教育等各项工作,正是这一方法在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具体运用和生动实践。其根本目的不在于“揪辫子”,而在于“治病树”“护森林”,通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来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治理。因此,主动、精准、如实地发现和反映问题,体现的是一种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政治清醒和务实作风,这本身就是实实在在的政绩。反之,如果为了所谓的“面子”“平稳”而回避矛盾,搞“选择性汇报”“包装式整改”,甚至“捂盖子”“绕道走”,这不仅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更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极大不负责任。那种脱离实际的“零问题”报告,本身就是最大的风险隐患;那种刻意营造的“无短板”假象,本质上就是严重的作风不实和履职懈怠。

“学、查、改”是一个有机整体,学是基础,查是关键,改是目的。学而不查,等于空谈;查而不改,形同虚设。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脱离真问题谈履职,无异于缘木求鱼;回避真短板抓落实,必然导致工作悬空、治理失效。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在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上肩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牢固确立“发现问题是本职、整改问题是天职、掩盖问题是失职”的鲜明导向。一方面,要铁面执纪,对学习教育中搞虚假查摆、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释放“掩丑护短必被究”的强烈信号。另一方面,要健全机制,鼓励和保护那些敢于刀刃向内、主动揭短亮丑的干部,推动形成敢于亮丑、知错即改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彻底摒弃“鸵鸟心态”和“本位主义”。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要求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破除“好人主义”的庸俗哲学,涵养“闻过则喜、知过不讳”的坦荡胸怀。要深刻认识到,掩盖问题就是纵容风险积累,回避矛盾就是坐视隐患发酵。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主动向问题叫板,勇于拿自己开刀,扎实抓整改落实,才能切实把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效,以过硬作风和扎实业绩,为高质量发展清障护航,在新征程上展现广大党员干部的新气象新作为。(阜阳市纪委监委 方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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