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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快口御史”韩宜可

时间:2019-06-21 09:21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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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明代开国之君朱元璋起于草莽、出身寒微,深知老百姓最痛恨的是贪官污吏,因此他建立政权以后为了社稷永固、弊绝风清,对待官员极为苛酷,采取的一些做法令文武百官如履薄冰、战战兢兢。但有一位耿介敢言的监察御史曾屡屡对他“逆龙鳞,忤人主”,令人称奇的是,残暴嗜杀的朱元璋对其不仅倍加敬重,还多次当众称赏,这位御史就是明初能臣韩宜可。

韩宜可,明初大臣,字伯时,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洪武元年(1368),荐授山阴教谕,不仅升为监察御史。他个性刚正,为官廉洁,做事一丝不苟,在任期间,曾上书言事二十余次,世称敢言。

弹劾宰相胡惟庸

洪武朝初期,宰相胡惟庸深得朱元璋宠信,势焰熏天。有一天,胡惟庸和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人陪同朱元璋聊天,正在君臣相得之际,韩宜可走到朱元璋面前,掏出一份奏折,指斥胡、陈、涂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擅作威福”等罪状,要求将他们斩首以谢天下。朱元璋又惊又怒,说:“好你个快口御史,竟然敢陷害大臣!”命令锦衣卫将韩宜可打入监牢,但不久就将其释放,贬谪外地为官。

执法公允得民心

韩宜可在出任陕西按察司佥事期间,发现当时官吏犯罪的,笞刑以上都贬至凤阳屯田,数以万计,轻重不分,颇有弊端。韩宜可上疏争辩说:“刑律的要义在于罪罚相应,避免过犹不及。一民犯罪,应视其情节轻重,犯罪是因公,还是因私,以及罪行的大小。现全部命他们谪屯,这对小人而言便宜了他们,对君子而言则害了他们,请求区别对待以平衡众心。”朱元璋要求对谪戍案件重新复查,果然查出来一批冤假错案,就采纳了韩宜可的意见。

俭约慈悯谏“连坐”

韩宜可日常生活清心寡欲,心忧苍生。在京为官时,有次朝廷将犯罪官员的妻女赏赐给诸大臣为奴,别人都开心笑纳,唯独韩宜可坚决拒绝,他写了一份奏疏呈给朱元璋,极力谏阻说:“自古开明之世,处罚罪人,都不牵连妻儿;一人犯罪,合家连坐,这是过度执法。何况男女婚姻,是人间大伦,将罪人妻女随意赏赐,岂是圣明的君主所应该做的……”朱元璋看到他的奏章,深为所动,不胜感慨地说:“韩宜可能言君之过,已是难能可贵。而一般大臣受赏,无不欣然接受,今韩宜可不为女色赏赐所动,真是清正肱股之臣啊!”(泗县纪委监委 刘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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