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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史今读】周总理的十条家规

时间:2018-03-02 08:5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分类:廉史今读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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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周总理侄女周秉德根据日常记录整理后书写的周总理对晚辈们的教育和要求,后来总结提炼为周总理的十条家规。该整理稿现存于淮安周恩来纪念馆。

周恩来总理1898年3月5日出生于江苏淮安,生父周劭纲,生母万氏,出生后不久即过继给早逝的叔父周贻淦为嗣,由守寡的嗣母陈氏抚养长大。1946年9月,周恩来在接受美国记者李勃曼采访时说:“嗣母陈氏,是受过教育的女子,在我五岁时就常给我讲故事,如《天雨花》《再生缘》等。嗣母终日守在房中不出门,我的好静的性格是从她身上承继过来的;但我的生母是个爽朗的人,因此,我的性格也有她的这一部分。”过继给陈氏后,家里雇用了一位蒋江氏做乳母,周恩来一直喊她“蒋妈妈”,并曾说:“我的奶妈把我带到大运河边她自己的家里,我从她那里了解到劳动人民是如何生活的,她教我大公无私。”

三位母亲的濡染,严谨平和的家风,对周恩来性格、品德的养成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周总理不仅是党风的楷模、治国的典范,也是治家的榜样,他对家人、亲戚、晚辈倍加关爱,但是绝不娇宠溺爱,家风如潺潺流水,清澈透明。新中国成立之初,周总理曾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定下“十条家规”:

晚辈不准丢下工作专程来看望他,只能在出差顺路时去看看;来者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一律到食堂排队买饭菜,有工作的自己买饭菜票,没工作的由总理代付伙食费;看戏以家属身份买票入场,不得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家的汽车;凡个人生活上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办;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总理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

侄子周尔辉的父亲是烈士,周总理将其接到北京抚养。当时北京办有干部子弟学校,是专门培养烈士、高级干部子女的。但周总理没有让周尔辉上这样的学校,而是让他到普通的二十六中学住校学习,还特意嘱咐无论是领导谈话、填写表格,还是同学交往,千万不要说出与他的这层关系。后来,周尔辉在北京钢铁学院任教,1961年结婚,学院领导为解决他夫妻分隔两地的难题,把他爱人从淮安调到学院子弟小学任教。周总理知道后非常气愤,批评道:“这几年遭受自然灾害,中央调整国民经济,北京市大量压缩人口,国务院也正在下放、压缩人员,你们为什么搞特殊化,不带头执行?”邓颖超也给侄子、侄媳做工作:“伯伯是抓压缩城市人口工作的,他要带头执行这项政策。”最终,周尔辉夫妇一起调回了淮安工作。周总理说,我自己没有孩子,但要教育侄子侄女走自己这一条路。

从1910年春随伯父赴东北,立志要“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周总理再没有回过故乡淮安。他的秘书王伏林曾回忆:“总理离家后,虽然没有回过一次,但他经常思念淮安,思念家乡。那年总理从广州飞北京,快到淮安上空时,特意走到驾驶舱中,从飞机上看淮安。”1958年6月,周总理亲笔给时任淮安县副县长及淮安县委写信,希望当地平掉周家祖坟:“我家有一点坟地,落在何方,我已经记不得了。如淮安提倡平坟,有人认出,请即采用深葬法了之,不必再征求我的意见。我先此函告为证。个人家事,麻烦你们甚多,谨致谢意,顺祝健康!”1961年9月,周恩来在庐山开会时曾说:“现在不能回去。一回去就找麻烦,亲戚们全找来了。我满足不了他们。我要等到大家的生活都提高了,我再回去。”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家风,“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而习总书记每到一处工作,也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与周总理的家规何其相似!

“为政之要,曰公与清;成家之道,曰俭与勤”。周总理没有给后人留下一砖一瓦、一钱一物,却为后人留下了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家风家规,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子孙为之自豪,世人为之敬仰。如今,周总理的故乡仍留存有周恩来童年读书处、周恩来故居。周总理的十条家规,犹如指路明灯,一直引领着家乡人民不忘初心,矢志前行。(项玮 王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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