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站   |   客户端

砀山:祛除党员干部“亚健康” 筑牢廉洁从政“防火墙”

时间:2020-12-02 11:13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字体: 】      打印

“在今后的工作中,你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事业和人生的道路上行稳致远、进而有为。”

“谢谢组织对我的严管和信任,这次谈话对我是一次深刻的提醒,我会认真反思、吸取教训,依规依纪履职尽责。”

日前,砀山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有关同志在对县公安局一名民警因工作履职不当问题进行第一种形态谈话,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态化运用的一个场景缩影。

该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持续推动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最大限度防止小毛病演变大问题,不断加强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提醒,对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筑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第一道防线。

据悉,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谈话函询有力度、让批评教育有深度,祛除党员干部“亚健康”状态,让遵规守纪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截至10月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00人次。

“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既要彰显纪律威严,又要体现组织关爱,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充分利用身边典型案例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在近期召开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

新闻排行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手机站

客户端

微信

微博

版权所有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安徽省监察委员会  |  未经许可禁止复制或镜像

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邮政编码:230091

ICP备案:皖ICP备07004725号-31

安徽新媒体集团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