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在扎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的同时,在惩治这个“后墙”和底线上一步不退、一寸不让,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进一步提升反腐败治理效能。
巩固深化执纪“宽松软”专项整治成果。1—8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798件,立案268件,处分268人。扎实推进市银通融资担保公司案,对该公司原部门负责人陶运白、原公司负责人柯盛开采取留置措施,2人均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处理。针对市交通局公路管理科原科长孙雪峰虚增应发工资福利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已开除其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22件交办件已全部办结,给予重处分11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处理3人。
规范执纪执法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制定《市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操作规定》,完善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及相关文书,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守住事实和证据底线,制发《移送审理形式审核注意事项清单》,就书证提取、笔录制作等10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严把扶贫领域案件质量关,逐案交叉复核上半年全市办结的22件扶贫领域案件,及时向办案单位反馈定性不准、程序不严等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做实思想政治工作。办案前制定针对性谈话方案,办案中注重以党性教育、心理疏导促进思想转化,并筑牢办案安全防线。实施《关于做好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的五项措施》,今年市县两级制发纪检监察建议20份、执行到位处分决定149件,市纪委对13名市管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同时,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出“伸手必被捉”的强烈信号。1—8月份,市纪委监委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8批40件次。(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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