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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出台《纪律处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保障纪律处分有效执行

时间:2019-03-20 09:3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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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每一个处分决定都要及时准确执行到位……”凤阳县纪委监委委员、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在首次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上强调。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保证纪律处分决定及时有效执行,今年3月份,凤阳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编办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凤阳县纪律处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出台标志着凤阳县纪律处分执行协调联动机制建立并正式运行。

职责要求更“明晰”。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在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对处分决定的宣布送达,受处分人党籍、职务、级别、待遇的调整和手续办理,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限制,处分材料归档等涉及处分决定执行的六个环节工作予以规范。还明确了纪律处分执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七种情形,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协调联动聚“合力”。建立纪律处分执行联席会议制度,确定联席会议成员名单,明确联席会议召集人及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要求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强化日常工作联系,密切信息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协调联动、相互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处分执行环环相扣,落实到位,体现真正惩处效力。

执行环节更“精准”。县纪委监委建立纪律处分执行台账,制作《处分决定及批复执行情况报告表》,对纪律处分执行进行留痕管理,确保处分决定从下发、宣布、执行、回访到解除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刚性落地。充分发挥督促推动作用,牵头成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协调小组,坚持每半年对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开展一次定期联合检查,从中发现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增强执行合力。(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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