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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

时间:2018-11-27 16:2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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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全力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地生根。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4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42人次,占比54%;第二种形态167人次,占比37.3%;第三种形态20人次,占比4.5%;第四种形态19人次,占比4.2%。

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紧紧盯住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警示在先。结合“讲严立”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会99场,讲党课94场,专题辅导报告33场,参观瞻仰暨重温入党誓词87场,编印发放警示教育读本2000册。

抓早抓小预防苗头问题。建立县委书记谈心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廉政谈话提醒,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提高党员干部自律意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压紧夯实“两个责任”。通过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开展约谈、述责述廉、批评和自我批评,各级党委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转变执纪理念,提出监督执纪从“抓关键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推动建立批评教育、谈话函询、了解反馈、组织处理、党纪处分实施等制度规定,推进“四种形态”落在实处。(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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