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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1-10月立案148件处分128人

时间:2018-11-15 10:12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张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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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148件,同比增长15.6%;处分128人,同比增长16.4%……”近日,郎溪县纪委监委“晒出”今年1-10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成绩单”。

拓宽渠道,深挖线索。注重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一方面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和收集到的网络舆情中甄别、排查线索,以及从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与审计部门、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所有问题线索一律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进行归口管理,同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专人管理、限时“交账”、定期“对账”机制,实现有效管控。同时,建立定期研判问题线索和问题线索排查机制,确保每件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到位。

 狠抓重点,高压惩治。县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在扭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问题的同时,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对扶贫和环保领域中工作推动不力、责任不落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利剑”直指党建“弱化、空化、虚化、软化、腐化”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工作,确保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遗漏,通过精准问责追责,挤掉工作推进、整改落实中的“水分”。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执续释放惩腐高压态势。

咬耳扯袖,防微杜渐。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一般违纪演变成严重违纪,甚至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向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及时发布审查调查信息,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1-10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23人,占比62.1%。(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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