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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8人,第一种形态占比42.2%

时间:2018-07-19 10:46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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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灵璧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能。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8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42.2%。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依托“灵璧清风大讲堂”和“灵璧清风宣讲团”,采取廉政宣讲、专题研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把理论宣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着力把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布局,讲实说透,强有力传递监督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筑牢全县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强化监督检查,保障震慑常在。将日常监督与节点监督有机结合,把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有效融合,把节日节点作为廉政建设关键时点,把突击检查作为发现问题的有力抓手,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轻重缓急和分级办理的原则,倒排期限、责任到人,保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找落,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保障纪律震慑常在。

强化通报曝光,延伸问责效用。借助“灵璧清风”微信公众平台,通报曝光本地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案件人物心里路程和思想转变,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震慑效用,力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宿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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