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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琅琊:1-6月份处置问题线索84件 立案 30件30人

时间:2018-07-16 08:59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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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滁州市琅琊区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内控机制,把好线索“入口”关和“出口”关,通过精准研判、细查深挖问题线索,着力提升监督监察和审查调查工作水平。1-6月份处置问题线索84件,初核51件,函询33件,立案 30件3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

规范“管理”关。出台《琅琊区纪委监委线索集中管理办法(试行)》,实行“专人负责,专项登记,重点督办,销号管理”,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对受理的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逐件编号登记,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分别提出处置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线索处置专题会议,通过集体分析,会诊把脉,科学处置问题线索。

加强“研判”关。围绕今年开展的重点专项工作,着重梳理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换届工作等重点领域问题线索,紧盯问题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专项登记、专人负责、逐一办理。及时召开初核方案研判会议,重点围绕问题线索基本情况、初核依据、需要初核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集体研究把关,提出初核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报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上半年,共对51件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核。

狠抓“督办”关。定期召开线索处置进展情况调度会,听取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当月案件线索收集、处置情况和办案工作进度等情况,对案件核查中遇到的重点和疑难复杂问题集中研判,找寻突破方向,着力提升问题线索查处的精度和进度。上半年召开调度会16次。

兑现“奖惩”关。探索试行《琅琊区纪委监委日常监督“十看十查”工作法》,印发《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暂行办法(试行)》,实行激励和奖惩并举。对高质量、及时办结线索的办案人员授予“月度之星”荣誉称号,对不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的在全区纪检监察大会上进行通报。制定《区纪委监委各室联系指导基层工作制度》,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问题线索交办相关基层纪工委和纪检监察组,全程指导,上挂办案、跟班践学,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化、有序化、高效化。(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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