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台县严把“五关”,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32件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4人。
严把“案件入口关”。对材料短缺、证据链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移送审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严把“案件审查关”。严格依据规定,审查案件的违纪违法事实、情节、证言证据、相关责任。严把“案件程序关”。严格审核案件查办的程序、时限是否合规,做到依纪依法规范办案。严把“案件教育关”。围绕审理谈话制度和教育回访制度,充分听取被处分人的意见,切实维护被处分人的合法权利。同时,对被处分人员释明党纪条规,增强办案效果。严把“案件执行关”。严格履行送达手续,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到位,确保处分决定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同时,严格“乡案县审”制度,县纪委对乡镇及县直自办案件进行二次审理,从事实、证据、定性、量纪等方面进行把关。截至目前,共二次审理案件17件。(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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