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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潘集:突出“四化”全面提升基层执纪审查能力

时间:2018-05-25 08:18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分类:审查调查     编辑: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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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潘集区纪委监委通过细化工作标准,加强业务指导、健全考核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等措施,力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和执纪审查质量。

量化工作任务,明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区纪委全会工作部署,分别制定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工作目标标准,明确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综合工作、案件质量等7个方面37项重点内容,内容按照数字化、表格化、责任化,以时间倒排进度,以责任倒逼落实,把压力传导到基层。

强化业务指导,提能力。建立领导班子联系指导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制度,深入基层,对基层执纪审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给予指导、帮助,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规范化。选派乡镇纪委和区直派驻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跟班学习,以案代训,跟案锻炼,强化岗位练兵,在具体实践中提高能力。同时,严格执行“乡案县审”制度,要求乡镇纪委在给予处分决定前,必须按要求将案件报送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细化线索处置,促规范。制定《潘集区纪委关于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实行报告制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的意见(试行)》,对问题线索处置实行“月统计,季报告”制度,每月定期统计上报当月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和处置意见并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上报上季度问题线索核查进展情况等。同时,信访室、案管室和审理室组成线索处置核查小组,对转交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采取定期对账、核账、销账制度,对初核和谈话函询拟了结的问题线索逐条把关审核,“手把手”地指导基层纪委做实初核及谈话函询工作,把好线索处置源头质量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符合程序。今年以来,对已办结的47条问题线索全部实行核查小组销号制度,做到线索处置寻有根,查有据。

固化考核机制,压责任。完善纪委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制定《关于加强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的意见》,实行季度汇报、半年考核、年底评比,同时,考核实行各单位季度自查、机关有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抽查相结合进行,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听取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情况汇报,约谈执纪审查工作不力者,促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到任务明确、心中有数,依纪依规、廉洁高效履职。 (淮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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