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谯城区纪委监委积极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和扶贫、医疗卫生等领域问题,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有效发挥惩治的震慑作用。
1-4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71件(次),增长182.3%,处置问题线索245件,增长118.75%,立案164件,增长144.78%,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0人,一般干部11人。结案117件,增长14.71%,处分党员干部113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处分人数中,党纪处分94人,政务处分20人(含双重处分1人);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采取留置措施3件3人。
同时,区、乡镇(街道)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监督摆在首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1-4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人员19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76人次,占比39.0%,增长72.7%;第二种形态103人次,占比52.8%,增长14.4%;第三种形态7人次,占比3.6%,增长16.7%;第四种形态9人次,占比4.6%,增长200%。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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